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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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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机械工业局等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风机专业标准化工作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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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国家制定、修订标准的原则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负责组织制定、修订
本专业标准体系表,并在体系表的基础上, 提出制定风机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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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上级批准的计划,协助组织风机专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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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风机专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工作,
对标准涉及的技术内容负责并提出审查结论意见,提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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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117、ISO/TC118技术委员会对口的标准化技术业务工作。包括对国际标准文件的表态,
审查我国提案和国际标准的中文译稿,以及提出对外开展标准化技术交流活动的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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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全国风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对口的机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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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TC
117 工业风机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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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TC
117/SC1 工业风机/用标准风道试验风机的性能分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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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TC
117/SC2 工业风机/风机工作现场的性能试验分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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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TC117/SC3
工业风机/工业风机的尺寸分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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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TC
118 压缩机、风动工具和风动机械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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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TC
118/SC1 压缩机、风动工具和风动机械/透平压缩机分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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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技术委员会可面向社会开展风机标准化工作,接受有关省、市和企业的委托承担风机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审查和宣讲、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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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承担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机械工业局的委托,
办理与风机标准化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有意参加“全国风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单位请来函寄至:沈阳鼓风机研究所标准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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